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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公告

高等教育处2021年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作者:继教园区】 【发布时间:2021-04-01】 【点击量: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全省高等教育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新时代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国家和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委厅中心工作,围绕全面振兴本科教育和推进高职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分类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高教强省,服务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指导高校做好疫情防控和疫情防控期间开学及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做好高校寒假留校学生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2021年春季开学工作指南,指导全省高校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部署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开学工作,在防控疫情同时,确保正常教育教学。指导高校错时错峰返校,全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二、深入推进分类建设高水平大学。加强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应用型高水平本科院校和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分类建设,修订完善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培育单位复核验收和增补申报,围绕我省2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发展需要,再立项建设一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高职专业。

三、扎实推进一流本科教育。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依托国家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和“六卓越一拔尖”项目,深入推进本科教育“十大工程”。指导高校做好已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和2021年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指导高校做好已获批一流课程建设和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工作。加强对已立项新工科、新农科项目建设的力度,做好“四新”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快我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发布《安徽高校专业布局和人才需求分析报告》,做好2021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开展2021年安徽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工作。将劳动教育纳入全省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印发《安徽省高校新时代劳动教育实施细则》。加强高校教材管理,打造精品教材,提高教材建设水平。持续推动对已立项省级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教学示范课、“双基”建设示范高校等项目建设。

    四、积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推进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全面推动国家“职教20条”和省“职教18条”落实落地。制定安徽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扎实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落实“双高计划”绩效管理办法,开展项目中期绩效管理和评价。发布《安徽高职院校专业布局和人才需求分析报告》,引导高职院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布局,指导高职院校科学设置专业,实现专业改造升级。稳步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积极推进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继续推进优质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试点。落实《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加强职业培训力度。继续办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进高职教育“三教”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总结推广1+X证书制度试点经验,探索具有安徽特色现代学徒制。    

五、继续做好高职扩招人才培养。继续面向社会人员开展高职扩招。继续实施教育厅长突破项目“高职扩招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工程”,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系统开展学情分析调研。修订完善高职扩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和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加强学生分类教育管理工作,做好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六、持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持续加强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体系建设与管理,指导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完善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管理制定,指导高校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强“双创”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及思政教育深入融合。组织开展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省选拔赛。推进8所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指导高校做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组织开展第三届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和第三届长三角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持续深化“三起来一出去”教育教学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

    七、推进完善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完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设,依托审核评估、合格评估、专业评估和认证,加强省级统筹。深入推进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制度,组织开展第二批23所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导新建本科高校做好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准备。完善本专科高校质量年报制度,发布本科和高职质量年度报告(2021)。建立完善院校年报合规性评审指标体系,继续开展院校年报合规性审核。持续开展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教学活动“双基”达标和示范创建工作。

八、推进高等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建设,试点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过程监控与评价,加强高校继续教育共同体建设,推动自考助学服务改革。加大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力度,搭建学分银行平台,强化研究与应用,探索构建学习成果存储、积累、认定与转换服务网络体系。加快推进高校函授站转型升级,建设数字化学习支持服务中心,指导高校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填报及统筹、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编制等工作。组织编制全省高校继续教育年度发展报告和安徽继续教育网路园区年度建设发展报告。指导高校做好服务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高校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支持各类高校创建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项目。

    九、继续深化开放合作。加快高等教育融入长三角,推进长三角高校间共建共享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依托长三角高职院校学前教育联盟和长三角国际商务职业教育集团,推动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推进我省高校与粤港澳大湾区高校的深度合作。推进部省、省市共建高校机制创新。加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和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联盟等省内联盟的建设,落实省内联盟高校间跨校辅修专业、课堂教学互评互鉴、学分互认、特色教学和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持续推进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

    十、持续加强党支部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总结运用“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经验,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委厅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管厚爱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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