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分校、各学习中心、校内相关部门:
现将《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2020年11月25日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不断提升学习者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水平,依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专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依据专业教学要求,对学习者所学知识和理论进行综合运用的训练;是提高学习者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进行,继续教育学院、各教学学院、开放教育学院及各学习中心各司其职,层层负责。
第四条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统筹安排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修订与完善。
(二)负责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组织、检查、和总结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学习者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审核学习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会同各教学学院组织专家对有异议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评。
(四)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归档与管理工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
第五条 各教学学院负责本学院责任专业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有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具体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和工作计划。
(二)依据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计划,组织指导教师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具体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参考选题、指导教师评分标准、答辩评分标准等。各教学学院负责按照要求明确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发布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等。
(三)定期检查责任专业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评阅、答辩和成绩初评等工作。
(四)总结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撰写质量分析报告与工作总结,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六条 开放教育学院、各学习中心依据继续教育学院工作安排及计划,组织学习者按照要求参加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好督促、联系、提醒等工作,做好责任本专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组织实施工作,做好纸质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存档等工作。
第三章 选题工作及要求
第七条 选题应符合各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有利于巩固与发挥本学科专业优势;应加强对学习者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应体现学习者系统掌握专业必备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
第八条 题目应大小适中,注重应用性,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意义;鼓励选择与社会发展及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相结合的题目,注重解决实际问题;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
第九条 本科与专科的选题在深度和广度上要有所区别。选题难度、范围大小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
第十条 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课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所分担的任务。
第十一条 学习者与指导教师间按双向选择原则确定选题。选题确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选题由指导教师确定,经学院统一审定后,由指导教师在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向学习者公布,学习者按照要求线上选择指导教师规定选题。二是学习者自主填报,学习者填报选题后,指导教师须对学习者提交的选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将学习者选题报学院统一审定,审定通过后可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
第四章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第十二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过程指导(初稿、修改历稿、定稿)、成绩初评几个阶段依托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线上开展。
第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为各专业学习者必修环节,不得免修。学习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工作,不得拖延。
第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要求:概念准确,条理清晰,文字通畅,计算准确,结构严谨,内容科学,并符合相关学科、专业的学术规范。
第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应由学习者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学习者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设计(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设计(论文)。
第十六条 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主要有:案例分析、课程综述、实训报告、调研报告、实习报告、网页设计、软件设计、方案编制、工程设计、活动设计、小论文等。各教学学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要求制定专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参考形式及要求,学习中心依据教学实际参考执行。
第十七条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一般以论文的形式开展,字数不少于5000字,工科毕业设计中的图纸可适当折算。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应按规定格式排版、打印和装订,递交纸质论文材料。具体要求见《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格式规范(试行)》(附件1)、《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文科)》(附件2)和《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理工科)》(附件3)。
第五章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
第十八条 本科学位论文由各教学学院统一安排指导教师,依托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远程指导系统进行指导,各学习中心负责学习者的督促。本科非学位论文及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习中心安排指导教师,并负责学习者的督促。
第十九条 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一)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教学情况。
(二)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历。
(三)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条件可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第二十条 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拟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制定详细工作进度计划。
(二)指导学习者正确选题,对学习者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过程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指导学习者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习者写作历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最终形成定稿。指导学习者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四)与指导学习者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检查指导学习者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对指导学习者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分阶段指导,本科学位论文线上指导次数不少于5次(含选题发布、过程指导及论文定稿)。
(五)监督检查学习者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指导教师发现毕业设计(论文)造假,须要求学习者重新写作论文,如学习者不改正,指导教师有权终止指导,论文初评成绩记零分。
(六)针对学习者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七)在本科申请学位学习者答辩前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查,指导学习者参加答辩。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指导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指导的本科学习者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指导的专科学习者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第六章 学习者任务
第二十二条 接受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第二十三条 按工作计划认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收集整理相关研究资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纸、样品等)、开展论文写作、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实事求是做好实验和实践记录,按时完成各阶段的任务。
第二十四条 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认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按时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后定稿。
第二十六条 恪守科学道德准则,坚持严肃、严格、严密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不得抄袭他人成果。申请学位的本科学习者需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第二十七条 按照要求及时送交毕业设计(论文)的系列纸质材料至所属学习中心,由学习中心汇总后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存档。
第七章 答辩与评审工作
第二十八条 所有学习者的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由学习者自行打印封面和正文,装订成册。非学位论文及专科毕业设计(论文)由各学习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及存档。学位论文由各学习中心收集、整理、汇总后交由继续教育学院存档。凡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学习者均须参加答辩,其他由各教学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部署答辩工作,成立答辩委员会。各教学学院按照专业要求成立答辩工作组和各专业答辩工作小组。
第三十条 答辩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各教学学院负责人和较高业务水平的专家组成,成员为单数,学校分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
第三十一条 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核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仲裁。
第三十二条 各教学学院按照专业成立答辩工作小组,由3名及以上单数答辩教师和秘书1名组成,其中必须有1名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他教师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个答辩工作小组确定一位答辩教师为答辩主持人。
第三十三条 答辩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习者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为学习者评定答辩成绩和毕业论文的总成绩。答辩小组成员必须主动回避本人指导的学习者。
第三十四条 毕业论文答辩的一般程序为:
(一)答辩教师审阅参加答辩的学习者毕业论文;
(二)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确定答辩人抽取方案;
(三)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论文概况及论文的主要内容;
(四)答辩教师在答辩人所研究问题的范围内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以审查判断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和答辩人的研究水平。
(五)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的情况进行当场点评,经合议做出答辩评语,给出答辩成绩,记入论文评审表。
第八章 成绩评定
第三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记载采取优秀(100-90分之间)、良好(89-80分之间)、中等(79-70之间)、及格(69-60之间)、不及格(60以下)五级计分制。其中优秀等级应控制在本年级本专业学习者总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其中优秀、不及格等级须写出具体理由,其余等级须写出简要评语。
第三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的基本标准为:
(一)优秀:观点(结果)正确,内容分析与论证严谨,理论紧扣现实,有独立见解或初步研究成果;
(二)良好:观点(结果)基本正确,内容分析与论证较严谨,理论联系实际较紧密,有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中等:观点(结果)较明确,内容分析与论证一般,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不充分,有一定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
(四)及格:观点(结果)尚明确,内容分析与论证较一致,理论联系实际不力,有初步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
(五)不及格:观点(结果)不明确,内容不充分,分析论证差,理论不能联系实际,缺乏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或与国家规定相悖的。
第三十七条 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均需通过学校采用的学术期刊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全库检测,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学位论文成绩在良好(80分)及以上的学习者,如符合学位授予的其他条件,进入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报送合作授予学位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试行)
2.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文科)
3.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理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