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高〔2022〕201号
各高等院校,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各市开放大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59 号)要求,在各地各单位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研究,确定合肥工业大学等47所高校设立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高校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滁州市等15个市设立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地方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2),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互联互通协同创新,畅通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通道,搭建终身教育立交桥,推进教育数字化和教育评价改革,助力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服务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
二、加强条件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要极予以政策支持,完善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认证服务中心组织机构建设,为学分银行相关业务开展提供专业人员、设备设施、服务场所等条件保障。
三、构建服务体系。相关高校、地方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要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创新工作方式,上下联动,做好学习成果存储等支持服务工作。结合自身实际,走特色发展之路,营造良好的学分银行运行环境,建立动态的优化调整机制,形成开放共享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以特色发展为导向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
四、推进实体运行。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要进一步组织研制学分银行制度框架,加快学分银行平台建设,深化理论与政策研究,开展业务咨询、培训与指导工作,并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学分银行体系建设管理工作以及学分银行实体运行和日常工作。
高校、地方认证服务中心标牌由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负责监制设计(设计样式详见附件3)。
附件:1.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2022年高校认证服务中心备案结果名单
2.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2022年地方认证服务中心备案结果名单
3.认证服务中心标牌监制设计样式及说明
安徽省教育厅
2022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