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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文件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添加人:admin】 【发布时间:2022-01-16】 【点击量:

皖教秘高〔2021〕159号

 

各高等院校,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省属中专学校:

为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搭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立交桥”,统筹社会各方面资源参与支持学分银行建设,实现基于能力标准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现将《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附件: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12月5日

 

 

 

 

 

 

 

 

 

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加快技能安徽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规范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学分银行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和建设成果的应用推广,助力建设“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成立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及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长三角地区教育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服务技能型、学习型社会建设,推进安徽省学分银行建设,实现基于能力标准的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助力构建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多样化教育的需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层次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体系构建和制度保障,全省联动、合作协同、一体推进,构建覆盖全省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搭建互联互通的学分银行平台。

 

2.鼓励参与、规范引导。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行业企业、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学习者等共同推进学分银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立规则和标准,引导学分银行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3.特色发展、开放共享。鼓励各地、各高等院校结合自身实际,走特色发展之路,营造良好的学分银行运行环境,建立动态的优化调整机制,形成开放共享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以特色发展为导向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构建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的制度体系,完善学分银行平台(http://www.ahlecb.cn)建设,建立健全学分银行服务体系,由学分银行各级机构组成为学习者提供服务的实体组织系统,建成一定范围内的学分银行服务框架。

 

成立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学分银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全省设立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以下简称“认证分中心”)、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受理点(以下简称“受理点”)。成立学分银行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

 

2.阶段性目标。2021年开展试点建设,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加强管委会和管理中心建设,制定学习成果存入、认定转化有关办法和标准;2022年底前在30所高校、8个设区的市设立认证中心并启动工作;2023年底前新增40所高校、8个设区的市设立认证中心并启动工作,指导在县、区设立认证分中心;2024年前实现高等院校、全省各市认证中心基本全覆盖,县区均有1个以上认证分中心,探索在中职、技工院校设立受理点。力争到2025年建设完备的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与规范,推进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实现全省学分银行服务体系规范运转。

 

二、建设任务

 

推进安徽省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账号的设立和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对接“长三角地区开放教育学分银行”,探索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落地工作机制和实现路径,为国家资历框架建设提供试点经验。

 

(一)成立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

 

省教育厅成立学分银行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是学分银行的决策机构,主任由省教育厅领导兼任,成员由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管委会的职责是:负责学分银行建设的顶层设计、宏观指导和政策保障,审定学分银行建设规划方案,协调制定相关政策,对学分银行建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推动融入长三角地区学分银行建设。

 

(二)设置学分银行管理中心

 

管理中心负责学分银行的建设、管理、运行。管理中心设在安徽开放大学。管理中心的职责是:

 

1.研制学分银行制度框架,开展相关理论与政策研究;探索学分银行相关制度与规则设计;

 

2.负责学分银行平台建设与运维;

 

3.协调制定、汇总发布学习成果转换规则和管理办法,统计分析学习成果认证、积累和转换情况;

 

4.承担学习成果存储、积累和转换的业务咨询、培训与指导工作;

 

5.对学习成果认证与存储申请等进行复审;

 

6.协助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学分银行体系建设管理工作;

 

7.为学习者出具在学分银行存入的学习成果认证证明;

 

8.负责学分银行实体运行和日常工作。

 

学分银行专家委员会是受管委会委托,在管理中心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专委会职责是:

 

1.学分银行政策、制度、流程等制定、论证、咨询等;

 

2.行业领域认证和转换标准制定、论证、咨询等;

 

3.专业课程认证和转换标准制定、论证、咨询等;

 

4.学分银行建设研究咨询、成果评审等;

 

5.其他学习成果认证标准制定、论证、咨询等。

 

   (三)设置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

 

认证服务中心分为“高等院校认证服务中心”和“地方认证服务中心”。

 

1.高等院校认证服务中心。设在高等院校,在高等院校领导和管理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名称为: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高等院校名称)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高等院校认证服务中心的职责是:

 

1)面向本校学习者,积极开展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开户工作,指导开户申请,身份认证、信息录入等;

 

2)对本校学习者学习成果存储与认证申请等进行受理并初审;

 

3)受理本校学习者学习成果转换申请;

 

4)组织开展各类终身教育学习项目;

 

5)完成管理中心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6)根据需要设立认证分中心。

 

2.地方认证服务中心。原则上依托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中的市级机构设立,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管理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名称为: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市学习成果认证服务中心。地方认证服务中心的职责是:

 

1)面向社会成员,积极开展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开户工作,指导开户申请,身份认证、信息录入等;

 

2)对学习成果存储与认证申请等进行受理并初审;

 

3)组织开展地方特色终身教育学习项目;

 

4)指导县(区、市)认证分中心建设及运行;

 

5)完成上级机构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四)设置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

 

认证分中心是直接面向高等院校内部或县(区)用户的学分银行业务网点,是认证中心的分支机构。

 

高等院校认证分中心由高校根据需要自主设立,在高等院校认证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名称为: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高等院校名称)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

 

地方认证分中心原则上依托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中的县(区)级机构设立,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市级认证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名称为: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市***县(区)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分中心。

 

认证分中心的职责是:

 

1.高等院校认证分中心面向本校学习者(地方认证分中心面向社会学习者),积极开展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开户工作,指导开户申请,身份认证、信息录入等;

 

2.对学习成果存储与认证申请等提供咨询、指导与服务;

 

3.组织开展特色的终身教育学习项目;

 

4.完成上级机构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五)设置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受理点

 

由市级认证中心和县(区)认证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并管理,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指导。受理点职责是:

 

1.面向所在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学习者,积极开展个人终身学习账户开户工作,受理开户申请,身份认证、信息录入等;

 

2.对学习成果存储与认证申请等提供咨询、指导与服务;

 

3.完成上级机构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学分银行体系的设置程序和运行

 

学分银行服务体系按照安徽省行政区域设置。认证中心、认证分中心和受理点通过审批备案方可开展学分银行有关工作,其负责人由所在单位任免,并报管理中心备案。

 

地方认证中心、认证分中心及受理点的设置,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由依托单位向管理中心报送备案表(见附件)。高等院校认证中心和认证分中心的设置,由高等院校提出申请,向管理中心报送备案表(见附件)。

 

学分银行实行系统管理、扁平化运作,各级机构接受上级业务指导,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管理中心统一设计并监制认证中心、认证分中心和受理点标牌标识印章。管理中心对认证中心、认证分中心和受理点的工作开展检查、评估与考核。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各级机构应严格遵守学分银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坚持质量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业务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等院校、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对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确定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加强部门联动与协作,拟定建设计划与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条件保障。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给予学分银行建设经费及政策支持。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和承建单位也应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各级机构的承建单位要根据业务工作量配备工作人员,提供满足工作所需的场所和服务窗口,配置所需软、硬件条件。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加强统筹,及时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使学分银行的建设过程成为凝聚人心、群策群力、共谋发展的过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媒体宣传建设成果。

 

 

附件: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建设备案表.doc

       http://jyt.ah.gov.cn/tsdw/gdjyc/tzgg/40496688.html

【 附件:7d0c098f98a4233f.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