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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30】

皖教秘职成〔2019〕63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有关省属中专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职成〔2018〕5号)要求,各地在制定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基础上,遴选报送了本辖区首批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建设方案。经专家审核、各申报单位修改完善,原则同意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等26所学校建设方案。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周期为3年,各试点学校应在2021年底前达到预期建设目标。

    二、各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落实责任,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和措施到位,全力做好试点工作。要按照报省备案的《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立足本校职业教育特色,完善智慧校园整体设计以及分阶段目标、预期成果,制定详细的路线图和施工计划,强化推进工作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高标准完成试点建设任务。各试点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对试点学校在政策、经费、资源配置上给予支持,完善试点工作管理机制,加强过程督导,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试点学校要及时总结建设工作经验,加大对工作成效的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和应用的科学发展。省教育厅将组成专家对试点学校实行跟踪指导,并适时召开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总结推广试点校的有效经验与特色成果。

    请各试点学校于10月30日前将本校《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建设方案》正式文本(有学校签章,一式两份)以及电子扫描件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备案。同时,请各试点学校于每年的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试点建设进展情况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省教育厅职成处联系人:邢安民;电话:0551-62823764;E-mail:xam@ahedu.gov.cn。


    附件:安徽省首批中等职业学校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名单.doc


徽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