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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举报

举报须知

1.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要求,切实规范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维护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特设立网络举报平台,欢迎广大社会成员提供我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违法违规行为主要是指:(1)未经高校法人授权及审查备案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2)广告内容特别是有关入学条件、最低学习年限、学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报名途径、高校招生网站地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取条件等信息不真实、准确、合法,出现“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3)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活动的未注明自考助学,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全日制教育区别;(4)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

3.举报的违法违规广告发布对象可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骚扰电话、垃圾短信。

4.为保证有效处理您反映的问题,请务必全面、准确、详细地提供发布违法违规广告对象的名称、网址、机构地址、电话号码、违规内容等线索。我们将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汇总,经研判定性后由有关部门处理。

5.平台只是接收处理举报的途径之一,您还可以通过拨打当地12315热线或市场监管部门、网信部门、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6.本平台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不会将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办理情况等泄露给被举报人或者与办理举报工作无关的人员。

7.不得在本平台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举报人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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