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开放教育学院、有关市(县)开放大学、学习中心:
依据《安徽开放大学关于推进新时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皖开大〔2022〕3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开放大学转型发展,促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定于近期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秋季学期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有在校生的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体系。
二、检查内容
从招生管理、学生服务、教学过程、评价管理、管理执行及质量提升六个方面开展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参照《安徽开放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表》(见附件1)。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体系自查、学校集中检查(含线上检查和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体系自查(2022年11月14-20日)
有在校生的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体系按照检查内容对本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情况开展全面自检与总结,撰写教学检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可参照《安徽开放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体例及要求》(见附件2),于11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ahddjxjy@126.com。自查报告要求内容全面、客观、真实,亮点突出,特色明显。
(二)学校集中检查(2022年11月21日-30日)
线上学习检查:11月21日前,学校将重点检查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并通报各地学生线上学习检查结果。
学校实地抽查:11月下旬,学校将视各地疫情防控及线上学习检查结果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采取适宜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全面检查,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本次教学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升学习支持服务水平。
(三)以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整体转型发展为契机,建立完善稳定、有序、科学、高效的开放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体系,合力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肖老师、宿老师 0551-63656935
附件1.安徽开放大学高等学历教育教学检查内容及评分细则表.docx
附件2.安徽开放大学2022年秋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体例及要求.docx
安徽开放大学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