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业余)法律事务专业(专科)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一、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
专业代码:680503
所属专业类:68公安与司法大类
二、招生对象
专科:本专业为高中起点专科,招生对象为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及以上人员。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有法律事务专业必要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一定的创新精神,能适应从事法律服务、司法文秘以及司法行政辅助管理等实际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职业型法律服务专门人才。
四、培养规格
(一)思想道德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敬业爱岗、艰苦奋斗、热爱劳动、遵守法纪、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职业面向
1、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辅助性工作岗位;
2、街道、社区、农村、企事业等基层单位法务、文员、管理等工作岗位;
3、从事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法律机构的服务性工作岗位。
(三)知识结构
1、掌握法律专业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思想认识和法律运用能力;
2、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初步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英语水平达到专科基本要求;
4、知识结构合理,具备司法行政辅助、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等岗位所需要的相关知识。
(四)能力结构
1、掌握并综合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写作与计算机知识;
2、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及开拓创新精神,能够履行审判、检察辅助职责;
3、正确处理基础法律事务和行政事务的能力;
4、有良好职业道德、沟通与表达能力。
(五)素质结构
1、具备较高的文化素养,能理论联系实际,遵纪守法,按章办事;
2、具有健全的心智,能充分认识自己,正确评价自己,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协作;
3、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做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五、学习形式、修业年限、证书授予及学位授予
(一)学习形式
业余
(二)修业年限
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存入学分银行,可累计和转换)和弹性学制,标准学制为2.5年,最低毕业年限2.5年,学籍4.5年有效。
(三)证书授予
1、学历教育证书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6学分。学生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最低毕业学分,即可获得安徽广播电视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
为了培养一线应用型人才,使学生更多接受社会实践内容,掌握有关职业技能,提高工作发展能力,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课程列入课程体系,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通过有关机构组织的考试,可以获得秘书资格证、人力资源管理员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六、课程体系
(一)模块化课程体系
本专业模块化课程体系以能力为主线,由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职业拓展课程、通识课程五个模块构成,具有灵活性、适应性和开放性,适应在职在岗人员学习。
(二)主干课程说明
1、法理学72学时,4学分。本课程是研究各种法律现象的共同性问题的一门理论法学,开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初步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认识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一般规律及其特殊表现,并为学习其他法学分支学科打下理论基础。主要学习法学的概念,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研究法学、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法的起源、本质和历史发展;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社会主义法的产生、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的作用等;法的创制、法律规范、法的体系;法的实施、实现等。
2、宪法学72学时,4学分。本课程系统地阐述了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生学习本课程可以为学习其他部门法学打下必要的基础。本课程主要介绍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介绍了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所作的具体规定;宪法理论和历史部分,介绍了宪法基本理论,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是本课程的主体部分,大体上以现行宪法条文顺序为依据,结合问题的性质分章作了介绍,包括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
3、民法原理与实务本课程90学时,5学分。本课程是为培养和检验学生的民法理论知识和运用民法进行司法实务操作的实践能力而设置的专业基础课,主要研究对象是中国的民事法律实践,课程主要教学内容涉及民法总论、物权部分、债权部分、人身权部分、继承法部分、侵权责任法部分、民事责任部分等。
4、刑法原理与实务本课程90学时,5学分。本课程的开设,旨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根据,通过对刑法理论及其实际应用的研究和学习,使学生系统掌握我国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制度,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根据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事案件问题的能力。
5、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本课程90学时,5学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主要阐述和介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注意借鉴国外的理论与实践,努力反映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的最新发展。
6、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本课程72学时,4学分。本课程以我国《刑事诉讼法》为基本,系统介绍刑事司法的原理、原则、制度和基本要求,其内容包括:刑事诉讼法原则、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管辖、回避、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证据制度、期间和送达、立案、侦查、起诉、第一审、第二审、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
7、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本课程72学时,4学分。本课程主要研究对象是中国的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实践。学生通过学习系统掌握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程序法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树立公正民主的法律意识;熟悉各种民事诉讼规范,正确理解民事诉讼各种程序的规定,提高运用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
8、法律文书制作实务72学时,4学分。通过法律文书制作的学习与训练,使学生真实地参与各类法律文书的制作实践,训练其法律思维,培养其人文素养,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其准确的法条法理的运用能力、严谨的证据收集鉴别能力、凝练的法律语言表达能力,使学生真正掌握法律文书的制作要求与实际应用,从而适应未来的职业要求。
(三)教学进程安排
详见附表。
七、教学安排
课程教学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线上教学依托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开展,课程依据需要组织线下教学。
(一)线上教学
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由主持教师在对本专业学生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依据整体设计、模块安排、任务驱动、多元交互、立体评价的原则科学设计线上教学过程。线上教学设计根据本专业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将课程内容划分为若干模块,采用多种教学手段落实教学环节,指导学生使用教学资源。
(二)线下教学
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依据需要组织线下教学。线下教学组织形式有“省校组织”、“学习中心组织”及“自主安排”三种。“省校组织”面向专业核心课程,由省校统一安排,围绕课程总结、重难点及复习指导,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组织教师录制辅导视频并上传至平台。“学习中心组织”由各学习中心组织安排面授辅导和实践环节。“自主安排”由各学习中心自主决定是否安排线下教学活动。
专业核心课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法律文书制作实务》、《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安排“省校组织”线下教学,专业基础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安排“学习中心组织”或“自主安排”线下教学。
八、实践安排
(一)课程实践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本专业设计了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主要涉及民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法律文书制作实务、法律档案管理等课程的实训。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可由辅导教师结合课程教学内容采取线上课程报告、案例讨论等教学形式,也可由各学习中心组织开展案例观摩、模拟法庭、社会调查、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
(二)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作业8学分,第5学期完成。不得免修。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作业采用案例分析方式进行。要求学生根据案例素材进行案情分析,并撰写文字分析材料,培养考核学生材料综合、案情归纳、法律、法规运用、文书写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案例可由指导教师提供也可由学生自己主动收集整理,但应注意不能侵犯当事人隐私,不得泄露商业秘密、国家秘密。
毕业作业具体的撰写规范、要求、程序以及成绩评定严格遵守《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合格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九、学分认定与转换
可依据《安徽广播电视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业余)课程学分认定与转换规则(试行)》认定与转换英语课程、计算机课程、自学考试单科课程、安徽继续教育在线平台“课程超市”课程等内容的学分认定与转换。
十、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
建立教学督导制度,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通过调查问卷、教师评学、教师评教、督导评教等方式全方位监控教学过程和评价人才培养质量。
附表:
课程模块 | 课程模块 | 模块最低毕业学分 | 课程名称 | 课程学分 | 总学时 | 线上教学学时 | 线下教学学时 | 建议开设学期 | 课程学习要求 |
公共基础课 | 19 | 学习指南 | 2 | 36 | 36 | 0 | 1 | 必修 |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3 | 54 | 54 | 0 | 1 |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 | 5 | 90 | 90 | 0 | 2 | ||||
形势与政策1 | 0.5 | 9 | 9 | 0 | 1 | ||||
形势与政策2 | 0.5 | 9 | 9 | 0 | 2 | ||||
形势与政策3 | 0.5 | 9 | 9 | 0 | 3 | ||||
形势与政策4 | 0.5 | 9 | 9 | 0 | 4 |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3 | 54 | 54 | 0 | 1 | ||||
大学英语(专)1 | 2 | 36 | 36 | 0 | 1 | ||||
大学英语(专)2 | 2 | 36 | 36 | 0 | 2 | ||||
职业能力课程 | 专业基础课程 | 18 | 法理学 | 4 | 72 | 54 | 18 | 1 | 必修 |
宪法学 | 4 | 72 | 54 | 18 | 1 | ||||
民法原理与实务 | 5 | 90 | 68 | 22 | 2 | ||||
刑法原理与实务 | 5 | 90 | 68 | 22 | 3 | ||||
专业核心课程 | 17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 | 5 | 90 | 60 | 30 | 2 | 必修 | |
法律文书制作实务 | 4 | 72 | 48 | 24 | 4 |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4 | 72 | 48 | 24 | 3 | ||||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4 | 72 | 48 | 24 | 4 | ||||
毕业集中实践 | 8 | 毕业实践 | 8 | 144 | 48 | 96 | 5 | 必修 | |
职业拓展课程 | 12 | 企业法律事务管理 | 3 | 54 | 54 | 0 | 4 | 选修 | |
仲裁与公证 | 3 | 54 | 54 | 0 | 3 | ||||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 3 | 54 | 54 | 0 | 2 |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3 | 54 | 54 | 0 | 4 | ||||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 | 3 | 54 | 54 | 0 | 4 | ||||
人力资源管理 | 3 | 54 | 54 | 0 | 3 | ||||
法律档案管理 | 3 | 54 | 54 | 0 | 4 | ||||
通识课程 | 2 | 心理健康教育 | 2 | 36 | 36 | 0 | 2 | 选修 | |
管理方法与艺术 | 2 | 36 | 36 | 0 | 3 | ||||
职业生涯规划 | 2 | 36 | 36 | 0 | 3 | ||||
实用法律基础 | 2 | 36 | 36 | 0 | 3 | ||||
安徽地域文化 | 2 | 36 | 36 | 0 | 2 | ||||
毕业学分合计 | 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