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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印发学习成果“存认转用”实施意见 筑牢终身学习型社会制度根基

【文章来源:】 【添加人:admin】 【发布时间:2025-10-10】 【点击量: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学习成果存储、认证、转换与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皖教高〔2025〕3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破解各级各类教育成果衔接不畅难题,畅通终身学习与人才成长渠道,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供有力支撑。2020 年12月省教育厅成立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以下简称 “学分银行”),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设在安徽开放大学,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安徽开放大学、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管理中心、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管理中心积极参与《实施意见》的编制起草工作。

《实施意见》始终立足国家政策导向与安徽教育实际,在起草编制阶段,系统梳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等文件要求,组织团队赴广东、长三角地区及宁夏等地学分银行考察学习资历框架建设、多元场景应用等经验,征求高校、中职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意见,面向委厅机关处室、全省高校、各市教育局、社会公众征集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经省发改委宏观政策取向评估、基层减负评估及合法性审查后,最终审定印发,全过程体现科学民主、严谨规范的原则。

《实施意见》首次实现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在校生与社会学习者的全覆盖,聚焦学习成果的积分存储、认证与应用和学习成果的学分认证、转换与应用两大核心。在学习成果积分方面,鼓励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开展职业启蒙、劳动教育、体育艺术等非学科学习成果积分存储,由学校综合课程难度、时长等因素科学评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可对学历及非学历学习成果进行积分累积,所有成果经认证服务机构审核后存入学分银行形成个人终身学习档案,提供虚假成果者将被撤销成果及积分并纳入诚信档案。同时,支持认证服务单位建立 “实物奖励 + 虚拟权益 + 消费抵扣” 多元积分应用机制,包括兑换免费在线课程、学习平台会员,联合企业推出积分抵扣商品或服务消费,切实激活全民学习动力。在学习成果认证转换方面,明确不同类型成果的转换规则: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领域,同等及以上学历课程、低一级学历实践技能课程、自学考试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等可转换学分,总转换学分不超过毕业总学分 50%;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级和省级培训项目等非学历培训类学习成果,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业绩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业绩类学习成果,职业经历、实习实践、志愿服务等其他学习成果的转换学分不超过毕业总学分 25%。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类高校需以服务终身学习、推进教育协同为目标,依托安徽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平台(https://www.ahlecb.cn/)开展工作,既要明确学习成果认证服务岗位职责与人员以保障校内认证转换顺畅,认证外校课程时严格考察教学要求、师资水平和教学条件以确保学习质量等效,及时更新公布并动态管理自主制定的认证标准、转换规则及应用方案且报省教育厅备案;又要在深化协作上,支持同区域、同层次高校自愿以协议、联盟等方式开展课程互选互认以简化认证程序、推进三类教育融通,鼓励高校与长三角及其他省份高水平高校建立学分互认机制、探索双向认定制度以拓展教育协同空间;同时,高校所有学习成果 “存储、认证、转换、应用” 工作需通过学分银行平台开展,利用平台功能避免重复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为学习者提供 “一站式” 终身学习支持。

《实施意见》的印发是安徽省落实教育强国、教育强省战略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互通衔接,释放学分银行服务终身学习的效能。下一步,在省教育厅直接指导下,安徽省终省教育学分银行会同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经验总结与交流,稳步推进学习成果“存认转用”工作,持续完善学分银行平台功能与认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学分银行在农民教育、产业工人教育等领域的创新实践优势,切实打通人才成长 “立交桥”,为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贡献安徽力量。


(安徽继续教育网络园区:赵嘉茜;审核:钱丰收;编发:赵嘉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