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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文件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作者:继教园区】 【发布时间:2015-03-13】 【点击量: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坚持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以优良的作风,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时期全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讲、研讨、培训,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把讲话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组织高校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专题研究。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召开第二十二次全省高校党建暨2015年度高教工作会议。完善省委常委联系高校制度。研究制订《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做好高校党员发展工作和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完善《安徽省高校党代会常任制实施办法》。继续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开展省属高校与民办本科高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加强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严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实施“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进年”活动。

3.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开展高校宣传工作骨干专题培训和研讨活动。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高校出版社、学报学刊和校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现代化水平。出台《新闻宣传工作规程》及教育宣传信息报送办法。

4.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创新,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扎实做好后备干部建设工作。修订《安徽省高等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完善干部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健全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培训质量,建立常态化干部教育学习长效机制。

5.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化机关和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正风肃纪,针对作风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新苗头,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完善案件查办机制,规范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质量。按照“三转”的要求,加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深化综合改革,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

6.统筹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开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工作,遴选重要规划课题开展专题研究,全面完成规划纲要及规划文本的编制与论证工作。部署和指导各市教育局和高等学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改办《关于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继续强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

7.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安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启动开展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4”贯通培养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市级统筹权,明确市级政府负责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等具体职责和权限。制定出台整合职教资源、优化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

8.开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以“高等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国家试点项目验收为突破口,制定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方案。选择若干所高校开展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在加快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人事制度等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科技创新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内部治理结构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

9.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和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中小学教师“省考、县管、校用”办法。出台《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力度。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开展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改革试点。按照国家要求,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入推进高校编制备案管理改革试点。深入实施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省级示范项目。

10.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研究制订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文件,适时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等方式兴办教育,进一步营造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良好环境。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满足差异化需求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出台规范民办高校办学行为的相关政策措施。

11.深入推进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制定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我省高考改革的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推进义务教育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化划片、就近、对口、免试招生措施。完善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办法。建成安徽省中职招生平台,实现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制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继续规范和清理高考政策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政策加分项目。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原则,深化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知识+技能”、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等招生考试办法。

12.推进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改革。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确保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不降低。加强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学前教育经费奖补机制。研究推进制定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制定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本科高校预算编制办法,研究调整公办高校收费标准,完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财务监管,加强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内部审计。落实《安徽省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实施方案(2014-2017年)》,建立规范化的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干部培训制度。加强教育系统装备采购监管。

13.大力推动高校科研创新发展。全面规划“十三五”高校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加强高校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重点学科建设、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和管理。强化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推动科普工作。完善产学研合作对接机制,完善“高校科研成果和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平台”,推动高校与企业之间形成实时对接的长效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举办区域性、专题性产学研对接会,服务产业和企业创新发展。指导高校进一步放宽职务发明成果处置权,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兼职创业、在岗创业。加强高校智库建设。继续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重大项目。

14.继续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十三五”国际交流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与世界知名大学的交流与联系,加强双边或多边教育、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层次。认真做好2015年国家公费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继续扩大留学生规模,提升留学生培养质量和层次,提高来华留学生科学管理水平。强化汉语国际推广和教育对外宣传工作。深化皖台高校学术交流,构建学术文化交流平台。

三、推进依法治教,着力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15.加强教育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省级教育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积极推行市县教育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的事项,完善监管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6.加强依法治校。全面完成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推动中小学、中职学校章程建设,促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推动落实《教育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教育重点信息公开目录标准与信息内容规范》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研究开展工作评议,切实保障师生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高校专业评价、继续发布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贯彻落实学校党代会、教代会、学代会等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师生的民主权和监督权。

17.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并纳入考试评价体系。建立中小学诚信建设制度,开展诚信教育,加强诚信评价。加强青少年学生道德建设,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18.健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示范县(市、区)省级创建工作。积极试行第三方机构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制度。探索建立督学资格审查备案制度。做好义务教育独立督查员专项督查工作。开展对各市、县政府贯彻落实全省职教会议精神情况的专项督导。建立督导跟踪监测制度,积极做好29个县(市、区)迎接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准备工作,争取全部通过。

19.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研究出台我省高校和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完善反恐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各种预案。推进平安校园创建,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评选。推动出台我省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学校自有和租用校车管理,健全并严格校车检查维护、教师跟车验车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强化特殊时期安全稳定工作。研究出台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四、坚持立德树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20.加强和改进德育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推进中小学“三观”教育和品行教育,加快推进学校社团活动、研学旅行。深入实施“建书香学校,树文化新人”阅读促进活动。加强中职德育工作,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继续举办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大学生“立志、博学、修身、报国”主题系列教育活动,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制度化。加强德育工作的基地、载体和平台建设,改进思想教育融入和体验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出台安徽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标准。

21.加强学校体卫艺和国防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推进校园足球的具体办法、措施,以及校园足球联赛有关制度。落实《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积极推进“卫教结合”,编印《2014年安徽省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报告》。推进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推广实验县发展艺术教育的经验和成果。举办“第五届全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第四届全省大学生自创话剧展演活动”和“校园大舞台——徽风皖韵进高校活动”等。加强学生军训的计划组织和协调指导,推进学生军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2.建立教育综合评价机制。加强基础教育办学行为专项核查和普通高中国际班评估、安徽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评估。实施中职省级优质示范和特色示范校评估。加强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评估。继续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

五、提高教育质量,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内涵发展

23.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00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高达到79%。提高学前教育的奖补水平,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率。多渠道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科学保教,提高办园内涵和质量水平。

2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实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完成82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标准化覆盖率提高到85%。加强学校教学、生活和信息化设施设备的配备,提高教学点保障能力。确定一批地区和学校,开展中小学创新教育试点。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管理系统。

25.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内涵和特色建设,注重质量和提高水平,制定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培养模式多样化改革的办法。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稳定中职招生规模。

26.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整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启动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强化行业指导服务,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省级行业指导委员会及其运行机制,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完善省级示范职业院校定点帮扶皖北地区和大别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等贫困地区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制度,支持皖北地区加快职教园区建设,促进贫困地区加快职业教育发展。

27.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继续实施安徽省支持本科高校发展能力提升计划和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开展地方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方案省级专家论证,科学构建地方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推进高校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转变高校评价机制,推动本科高校开展审核评估和高等职业院校个性化评估工作。

28.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以研究生课程建设为抓手,改革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以医教协同为突破口,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启动博士、硕士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有序推进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专业评估。进一步规范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充分发挥全省研究生教育联盟作用,深化长三角区域联合机制。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建设省级学位与研究生基本信息发布平台。

29.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探索关于开放大学、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学习成果积累与转换、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建设意见。加强高校成人高等教育规范化管理,指导高校规范校外函授站(点)和校外学习中心工作,规范办学行为促进内涵建设。推进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和安徽“网络成教园区”建设。推进安徽开放大学建设,实现大学资源为社会服务。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推动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办学,逐步向社会有序免费开放服务设施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加强社区教育优质资源建设,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30.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国家教育信息化省级试点工作。继续加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宽带网络校校通基本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学校,宽带接入率不低于97%,校园网覆盖率达到95.2%,班级多媒体配备学校覆盖率达到95%。积极推进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中职学校宽带接入100%,省级示范以上学校建有门户网站。开展农村学校无线网络覆盖试点。发布管理平台建设与应用规划,建立健全统一的教育数据管理机制。完善资源平台建设,丰富基础性资源,逐步扩大个性化资源。开展第二批在线课堂建设,力争覆盖全省50%的教学点。完成12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培训。继续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出台《安徽省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参考标准》,建设基于骨干高校计算和存储资源的高等教育科研协作支撑平台和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教师培训,提升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

31.提升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教师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的稳定。组织实施教师培训计划,着力提升大中小学校教师的整体素质。加强中小学名师梯级建设,出台《关于实施“江淮名师”“江淮好校长”梯级培养工程的意见》。组织开展第十一批省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实施高校“教育名师工程”,继续开展高端领军人才和人才团队引进与优秀拔尖人才培训资助工作。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善专业骨干教师“基地培训+企业实践”的培训模式。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适时启动中小学教师新一轮核编。

32.积极推进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及安徽省实施方案。加强语言文字依法监管工作。推进语言文字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执法调研或执法督查。推进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继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开展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工作、书法家进校园活动。加强语言文字骨干教师、示范校校长培训工作。开展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强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教育,组织参加第三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

六、促进教育公平,努力解决教育热点难题问题

33.推进教育基本服务均等化。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以县镇为重点,扩大基础教育教学资源。全面部署农村学区管理改革,统筹教育资源管理使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做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宿舍建设,全面启动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专业布点和功能分工。进一步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距,将教育资源向皖北地区、大别山区、贫困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建立扶贫联系点制度。

34.推进公平入学就学工作。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的招生办法,继续控制义务教育择校招生,完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教育政策。继续消除孤儿就学障碍,保障孤儿受教育权利。加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管理,积极争取教育部及兄弟省份的支持,保持高考录取率稳步提高,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人数。

35.积极发展特殊教育。深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登记,开展“医教结合”改革实验,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落实特殊教育经费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大特殊教育基础建设力度,配备特殊教育需要的仪器、多媒体设备,拓展特殊教育资源。研究调整特殊教育学校布局,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提高“三残儿童”教育水平。

36.支持发展民族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援疆工作,大力推进落实教育援疆项目任务,积极开展与受援地中小学校“结对子”和选派专家赴疆讲学等活动。做好援疆、援藏教师支教工作和新疆皮山县、西藏山南地区教师来皖进修培训工作。加强对内地西藏班、新疆班的管理,深入推进“三融合”。加强对民族乡民族学校的管理及服务工作,支持各地办好民族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37.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落实力度,全面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化建设,完善高校毕业生和企业单位的供求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就业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实施“高校就业工作质量提升计划”。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推动创新创业活动取得新成效。积极协调落实创业政策,降低创业入门门槛。启动我省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建设。切实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开展有效的就业援助。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双困”、残疾毕业生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开展专场招聘活动,提供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和服务。继续做好大中专学生就业率科学统计分析,真实反映就业市场需求。

38.完善各级各类学生资助体系。认真组织实施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和中职免学费工作;进一步推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发展。努力提高资助精准度,探索建立精准识别、精准奖助、精准管理的工作机制,提升资助工作水平。继续加强资助监管工作,注重过程监管,注重监管实效,健全资助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和成效的宣传,构建上下联动的高效宣传工作机制。

七、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度

39.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推进机关和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密切联系群众等作风建设制度,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改落实的工作要进一步抓好督促落实,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落实“三严三实”为抓手,持之以恒转变作风。抓好定点扶贫工作,建立“双包”工作机制。推进信访工作,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受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40.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长效机制。进一步减少文件、会议,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完善调研机制,抓好调研成果转化工作。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加强监督,厉行勤俭节约。

41.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情收集回应等机制建设,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进一步发挥第一平台作用。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及时回应关切,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加强教育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不断增强教育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42.加强系统行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师德教育,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厉打击查处学术不端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加强纠风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中小学、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义务教育招收择校生。严禁公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严禁以招收特长生名义挖生源。加大对乱招生、节假日补课等违规办学的查处力度,及时通报批评,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重点加强对高校科研经费和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

43.加强委厅机关自身建设。增强委厅机关干部政治责任意识、科学发展意识、改革创新意识,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能力和宏观管理的能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查访和回访。组织落实各类干部调学培训任务和委厅干部开展在线学习,办好干部教育培训大讲堂活动。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深入研究机关和直属单位职能任务总体布局,推动直属事业单位的合并整合。

44.大力提高抓落实的能力。把抓落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全局、突出重点,创新方式、提高效能,锤炼作风、提升能力,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对党委、政府作出的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分解立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种形式的督促检查,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实际效果。以参与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为抓手,优化指标体系,增强导向作用,推动教育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